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用改革的辦法、創新的思路,突破制約融合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加快理論、科技、管理、實踐等方面創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應當把理論創新放到突出位置,深入研究軍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轉變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著力解決軍民融合實踐中熱點難點問題。
一、關于軍民融合戰略需求問題
深入實施軍民融合國家戰略,必須堅持以需求為牽引,這已經成為共識。現在的問題是這個需求到底是什么?需求規模有多大?需求應當怎樣形成?目前對這三個問題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首先,軍民融合的需求是什么?現在的認識并不統一。有的學者認為,軍民融合需求主要是講軍事需求,利用經濟社會力量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以有效提升軍事能力。也有學者認為,軍民融合需求不僅僅指軍事需求,也不是單純的經濟需求,而是軍地雙方的共同需求,即經濟發展和國防安全相結合的融合需求。開展軍民融合不是發揮一個積極性,而是應當發揮軍地兩大領域的積極性。比如,實施軍民融合重大工程項目,應當是軍地雙方都有需求,從而實現一份投入、兩份產出。其次,軍民融合需求規模有多大?對于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從增量和存量角度進行分析。從增量角度講,我國國防費已經超萬億,在這1萬多億國防費中,按照國際慣例三個1/3進行測算,即,1/3人員生活費、1/3活動維持費、1/3裝備購置和維修費。人員生活和正常維持費用,大都是直接面向市場采購,這些領域不是融合的重點。武器裝備采購和維修,除了向軍工集團采購外,可以引入“民口”先進技術和產品力量進行保障。初步判斷,從增量角度分析,軍民融合的需求每年大致維持在幾千個億左右。從存量角度進行分析,軍隊資產規模已經超過10萬億,國防資產規模更為龐大,在全國范圍內打破經濟和國防兩大體系的界限,統籌利用軍地資源或共用一個工業基礎的空間應當是很大的,但統籌利用軍地存量資產的難度很大,需要健全一系列政策法規。二是從平時和戰時角度進行分析。在平時,軍民融合需求是一個相對穩定量,隨著國家安全需求增長和經濟發展而逐步增大。到了戰時或在急狀態下,軍事需求會急劇增長,根據戰爭規模需要廣泛實施動員,將經濟潛力轉換為支撐戰爭的能力,軍民融合需求將會大幅增長。再次,軍民融合需求生成機制怎樣形成?這是一個更為復雜的問題。現在一些地區建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或者是軍民融合園區的熱情很高,特別是一些“民口”企業參與軍民融合的愿望強烈,它們最擔憂的是需求從哪里來,搞軍民融合不知道需求在哪里?需求規模有多大?這是一件非常困惑的事情。軍民融合需求是怎樣產生的,從邏輯關系上講,要圍繞國家核心安全需求,需要形成什么樣的軍事能力,按照軍事能力建設目標需要多少資源。在軍事能力建設項目中,有一部分項目是由軍方或軍工集團自身可以完成的,除此之外,涉及既有軍事屬性又有經濟屬性的項目,可以由“軍口”和“民口”共同完成,這就形成了軍民融合需求。應當按照戰略需求提報、分析論證、歸口上報、綜合平衡、審核確定、落實反饋的程序,規范需求對接的權限、程序、辦法和內容。需要說明的是,軍民融合需求不是自發產生的,應當堅持戰略籌劃、技術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特別需要發揮第三方創新服務機構的作用,利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打破軍民信息平臺條塊分割的現狀,引導民口企業和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促進軍地雙方實現供需有效對接。
二、關于軍民融合動力機制問題
研究軍民融合動力機制,把握軍民融合運行機理,弄清軍民融合的動力源,這對于保持軍民融合健康有序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應當說,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是利國利軍利民的大事,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對此,習近平總書記作了科學概括:“走軍民融合路子,是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重要途徑,軍民融合發展作為一項國家戰略,關乎國家安全發展全局,既是興國之舉又是強軍之策。”深入實施軍民融合國家戰略,一方面,能夠有效利用經濟社會整體實力,為全面提升國防能力,實現強軍目標提供物質和技術支撐;另一方面,能夠發揮國防建設對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為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供支持。可以這樣說,軍民融合的源動力應當是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統一,對國家而言是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對于參與軍民融合的企業而言,是實現互利雙贏。但由于軍民融合涉及國防和經濟兩大體系,對于企業而言,目前仍然存在著“軍口”企業和“民口”企業,“民口”又分為國企和民營企業。因而在實際運行中,軍民融合向深度發展會涉及職能和利益調整。比如,武器裝備生產的需求量是一定的,目前主要由軍工集團完成,民口企業一旦進入武器裝備生產領域,就意味著軍工企業訂貨量的減少,訂貨量的減少會給軍工企業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如生產規模縮減甚至員工的裁減,這必然會給軍工企業帶來一些壓力。這就需要深入研究如何通過健全政策法規,將國家利益、軍隊利益、“民口”和“軍口”企業的利益統籌起來,形成統一于國家整體利益的軍民融合綜合動力機制。
三、關于打造軍民融合精品工程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繼續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從需求側、供給側同步發力,從組織管理、工作運行、政策制度方面系統推進,繼續把軍民融合這篇大文章做實,加快形成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切實打造軍民融合的龍頭工程、精品工程,為實現中國夢強軍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這對軍民融合向深度發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從總體上說,就是要通過國家層面的戰略籌劃和頂層設計,結合各地區軍事需求、區域特點和產業優勢,在國防科技、太空、海洋、網絡等重點領域,實施一批對安全和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對軍民融合有重大帶動作用,對軍民融合發展有重大突破作用的戰略性工程,將軍民融合國家戰略落到實處。從這些年推進軍民融合重大工程情況看,組織軍民融合精品工程并不容易,需要深入研究如何建立重大工程的共建共創共享機制。一是重大工程項目的需求生成機制。如何通過戰略籌劃、供需對接和技術推動,確定一批軍民融合重大工程項目。二是如何規范重大工程管理主體、實施主體和支撐服務主體的職責分工問題。三是軍民融合工程的基本屬性、合作方式、實施方式和運行方式等問題,軍民融合工程項目是軍建兩用、民建兩用,還是共建共用,以及用什么方式建設和運行維護。四是如何確立精品工程完成后的產權歸屬和共用共享方式。五是軍民融合重大工程實施中的政策支持問題,對實施主體在財政、價格、稅收、金融等方面實行相行的政策優惠。還有,軍民融合精品工程事前論證決策、事中過程管控和事后績效評價機制等內容。這些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必將影響軍民融合精品工程的順利實施。
四、關于建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問題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打造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增強先進技術、產業產品、基礎設施等軍民共用的協調性。根據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總體要求,突出重大需求融合對接、要素資源融合共享,在戰略地位突出、軍事需求明確、具有引導帶動作用的地區,加快啟動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各類試驗區的作用,重在整合資源,創新軍民融合體制機制,打造軍民融合產業鏈、創新鏈,完善各類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關于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園區、基地)建設,現在各地政府非常關注,是軍民融合建設的一個熱點問題。關于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工作,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的比較早,2009年他們依托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創建工作,積極開展國家級軍民融合產業基地的培育和認定,截至2016年底,已分7批認定掛牌了32個國家級軍民融合產業基地。目前,國家國防科工局也正在籌劃建立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基地。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做好戰略統籌工作,深入研究如何根據國家安全發展和不同區域的特色優勢,合理布局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確定不同地區的創新示范的戰略定位,如何界定由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領導的國家級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的國家級軍民融合產業基地和國防科工局主責的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基地之間的區別和功能界限,如何解決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基地)建設的低水平同質化競爭,應當怎樣對不同功能的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進行分類,以及如何健全建設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的體制機制、運行模式、政策制度、創新服務平臺等問題。
五、關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領域問題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健全國防工業體系,完善國防科技協同創新體制,改革國防科研生產管理和武器裝備采購體制機制,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領域,就是做實軍民融合這篇大文章的重點工程。以前有一種觀點,高新技術往往首先產生于軍事領域,然后向民用轉移,現在科技創新規律也發生了一些新的重要變化,創新不再為大型企業所壟斷,分散于全社會的各類中小微企業日益成為創新的活躍主體,民用領域有一些高新技術常常處于領先地位。目前,75%的技術創新來自中小企業,80%以上的新產品由中小企業開發,65%的專利由中小企業發明(資料來源:解放軍報2017年3月24日)。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領域,有利于提升武器裝備發展水平,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步伐。優勢民營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技術優勢和產品優勢,選擇不同的方式和路徑進入國防領域,通常的渠道有:參與生產國防工業的配套產品,直接成為武器裝備設備的采購供應商,成為軍用物資、工程和服務的供應商,成為國民經濟動員力量,參與重大關鍵技術協同創新,承接對國防科技儲能釋放的技術需求,等等。從當前情況看,盡管優勢民營企業參軍積極性很高,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民營企業除了面臨著各類有形的技術性與制度性壁壘外,還面臨著“玻璃門” “彈簧門” “旋轉門” 等隱形的壁壘困境,部分優勢民營企業“有心報國”,卻“無力參軍”。當前,民營企業反映比較多問題有:一是了解軍事需求比較難;二是軍品市場準入難;三是實行公平的競爭性采購難。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軍品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投資等方面,研究制定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領域的相關政策制度,在更廣領域推動更多的民營企業參與國防和軍隊建設,從武器裝備生產和維修擴展到基礎設施、科技創新、應急和公共安全、海洋開發和海上維權等領域,同時應當搞好優勢民營企業進入國防領域的配套服務,使多元投資、多方技術、多種力量更好地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六、關于軍地資源統籌利用問題
加快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就是要打破經濟和國防兩大體系之間由體制機制、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等方面的壁壘,努力促進國防領域與民用領域的技術、人才、資金、物品、信息等要素的流動,形成雙向擴散、交流融合,有效促進兩大體系資源的優化配置。這里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要形成國家主導下以市場配置起決定作用的資源配置體系,國防和軍隊建設能夠依托社會、依托市場,從社會有序地獲取各種資源,支撐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另一方面,要有效破除國防體系與經濟社會體系之間的壁壘,軍民之間各類要素能夠有效互通、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國家、軍隊、社會資源的多重效益,使民用資源能夠發揮國防效益,國防資源能夠產生經濟社會效益。在這方面,機場、港口、重點實驗室等軍地統籌利用融合的空間很大。而目前這方面做得還不夠理想,需要深入研究軍地重點實驗室、基礎設施、重要物資和人才等資源統籌利用和科學配置的思路,研究解決軍地資源統籌利用的運行方式和動力機制問題,提出軍地資源統籌利用的體制架構、運行機制和對策措施。
七、關于軍民融合綜合評估體系問題
軍民融合的綜合評估,是以軍民融合的標志、標準和指標為基礎和依據,運用科學的計量方法和工具,對軍民融合所取得效果、效能進行的綜合性評估。要深入研究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格局的標志,考核評價軍民融合應當建立什么樣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特別是軍民融合涉及諸多要素、眾多領域,選擇評價指標要按照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內在規律,從不同側面反映軍民融合的發展情況和融合程度。選取評價指標的口徑與范圍要盡量與國家、國際通行的統計標準和規范相一致,并盡量使用社會公認的準則。要深入研究如何依托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統計標準,從官方統計數據和國際上公認的統計數據直接采集獲得,或經過簡單換算就能夠應用。由于軍民融合涉及軍事、經濟、科技、教育、能源、環境等眾多領域,做好軍民融合的綜合評估工作難度很大,需要研究的內容很多。特別是要研究探索建立政府、軍隊、社會等多方參與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在國家設立的創新示范區先行開展軍民融合綜合評估試點工作,研究建立軍民融合區域、企業、工程項目、技術評價指標體系和工具方法,研究重點領域軍民融合程度、民用技術軍用轉化價值、民營企業參軍潛力、區域軍地統籌能力,以及國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國防科技儲能釋放與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匹配度和軍工技術向民用轉移轉化貢獻率等問題,努力探索形成軍民融合發展指數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為科學客觀評價軍民融合綜合效益提供依據。
八、關于健全軍民融合創新服務體系問題
軍民融合創新服務,是創新服務機構以第三方的身份面向國防和經濟社會領域開展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科技評估、資源配置、戰略規劃、產業發展和管理咨詢等服務活動。軍民融合創新服務機構以獨特的戰略視角、跨接思維、專業知識、專門技能為基礎,與各類融合主體和要素市場建立起緊密聯系,促進需求牽引、資源共用、利益共享、市場運作,有利于促進軍地供需對接、關鍵技術聯合攻關,推動軍民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實現軍地資源統籌利用和科學配置。隨著軍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轉變,必將催生大量戰略咨詢、供需對接、金融服務、綜合評估等創新服務需求,創新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創新服務內容將更加廣泛,創新服務任務將更加艱巨繁重。從當前軍民融合創新服務現狀看,創新服務體系不夠健全規范,創新服務質量效益不夠高,軍地之間的對接渠道還不夠暢通。一方面,民口企業不了解軍方的需求,“民參軍”仍然面臨著各類有形的技術性與制度性壁壘;另一方面,軍方也不了解民口企業有哪些適合的先進技術和優質產品,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軍民融合發展。應當把健全多方參與、協同合作、供需對接的創新服務體系放到突出位置,健全軍民融合創新服務體系,針對軍民信息平臺條塊分割的現狀,架起連接軍隊、政府、軍工集團、高等院校、科研院校和優勢民營企業的橋梁,促進軍地資源的統籌利用和共享、軍民技術的交流與合作、重大關鍵技術協同創新,促進軍地雙方實現供需對接,打造軍民融合創新服務新業態,從而為真正做實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這篇大文章提供有效的服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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