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某運輸有限公司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 , 釀道路交通事故 , 造成 1人死亡 , 被處 30.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2022年4月19日10時45分許,晉江市安海鎮南環路安平社區路段發生一起道路運輸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晉江市人民政府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的要求,晉江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7月5日對泉州某運輸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違法事實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493號)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該起事故屬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泉州某運輸有限公司作為涉事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單位,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督促從業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到位,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有效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工作落實不到位,未將事發車輛納入工程運輸車安全管控平臺進行管理,未開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八十一條的有關規定,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處罰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和《晉江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第 18項A檔,對泉州某運輸有限公司作出處人民幣30.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小貼士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精神慰藉,嚴格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從業人員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八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由應急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應急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前款罰款數額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處以罰款。
來源: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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