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啦!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啦!最后一個月,抓緊確認!否則影響2021年到手工資!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
信息確認開始
在此提醒大家核對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寫的正確并進行確認,且下列四種情況需要及時進行修改確認:
1、夫妻雙方改變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方式或比例的;
2、房租和房貸需要更換扣除的情形,例如: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
3、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的;
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填報指南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
二、2020年已填報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度繼續享受,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模塊
第二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一鍵帶入】
第三步:根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后點擊【確認】
第四步: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
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
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并根據提示【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后點擊【確認】
第五步:查詢已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我要查詢】
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
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三、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先按上述步驟確認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2021】-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項目進行填報。
注意:大病醫療專項扣除,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匯算清繳時,進行填報。
最新最全2021年度
專項扣除全攻略
講完了操作指南,第一次申報的專項扣除的小伙伴著急了,還不了解哪些情形可以扣除呢?我們接下來為大家一一講解。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扣除特殊事項
9個熱點回答
1、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沒有就讀幼兒園,父母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年滿3歲只小學入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可以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并未限定接受教育的模式,沒有參加幼兒園教育,也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2、非親生父母的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嗎?
答: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子女教育費用。
3、一個納稅年度取得多個資格證書的,如何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一個納稅年度只能享受一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
答: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
5、納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扣除時如何計算?
答: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應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6、首套住房是“商業性質”,可以享受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
答:首套住房,指購買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強調住房,商業性質不滿足條件,即使實際用途為“住房”,也不能按照住房貸款利息稅前扣除。
7、個人的工作城市與實際租賃房屋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條件扣除住房租賃支出?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實際租房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實際工作地城市的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
8、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或贍養岳父岳母公婆的費用,是否可扣?
答:不可以。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9、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標準?
答: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最后,附上一張圖,讓大家一圖掌握個稅專項扣除特殊問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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