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服務商的服務行為,廳運管局發布了《四川省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服務商工作指南(試行)》文件,明確了服務商負責系統安裝、調試、上線運行及售后維護工作保障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并作為服務商的考核依據,為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的有效應用及確保效果提供了制度層面的保障。
《四川省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服務商工作指南(試行)明確服務商主要的服務事項及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企業監控平臺服務
服務商為運輸企業提供的“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企業監控平臺(以下簡稱為“企業監控平臺”)”,應符合《四川省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技術規范(試行)》相關要求,通過具有國家級資質檢測機構的相關檢測,平臺功能等與檢測報告的描述一致。能滿足基本監控需要,并可為運輸企業提供個性化監控服務要求。
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終端服務
服務商提供的終端應滿足《四川省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技術規范(試行)》相關要求,并通過具有國家級資質檢測機構的相關檢測,型號與檢測報告的型號等一致。
終端安裝
終端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保證安裝規范、布線規范、接線規范,確保終端安裝后車輛和終端均能夠正常使用,并出具相關安裝報告。
【特別注意】2020年4月7日起,各服務商應協助運輸企業統一正式啟用IC卡與人臉識別相結合進行報班管理。
終端參數設置
終端參數設置正確,調試完成,是保障終端所有功能正常使用的關鍵,在終端參數設置后,需將所有參數設置以文字形式發送運輸企業。在設置過程中,不得擅自設置私有參數(包括但不限于終端參數設置密碼等),在運輸企業確定轉網時,需提供相應的對接服務。
【特別注意】2020年4月7日起,各服務商應協助運輸企業統一正式啟用路網電子地圖(正式版),實現車輛智能分段限速管理。
試運行及調試
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含終端設備和企業平臺)的安裝、設置、調試全部完成后,整體進入試運行階段,試運行期不超過一個月。試運行的主要作用是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處于試運行階段時,應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處理。試運行結束時,包括平臺問題、終端問題、路網地圖問題在內的所有發現的問題均應得到有效處理。
運行及售后服務保障
試運行期結束后,系統進入正式運行階段,主動安全設備動態數據合格率、平連通率、主動安全報警數據、路網地圖應用情況將全部納入主動安全考核,服務商應在系統運行期間提供專業的售后服務保障,確保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的穩定、安全、保密、高效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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