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印發《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交通運輸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十條措施》(簡稱《措施》),緩解交通運輸企業經營壓力,推動企業恢復發展。
《措施》明確,承擔省政府確定的生活物資無償對外援助跨省調出任務的運輸企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承擔省外調入生活物資任務的運輸企業,由調入地政府給予物流費用補貼,省級財政根據地方政府實際補貼額度的35%給予補助;對承擔省政府下達的省內市(州)間生活物資調運任務的運輸企業,由調入地政府對相應物流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國有交通運輸設施經營主體在疫情防控期間給予中小企業減免的租金,各地可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四川將對參與“春風行動”的道路客運車輛給予適當政策性補貼。其中,省組織的省際超長距離客運車輛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市(州)組織的市際客運車輛,由當地市級政府財政進行補貼,省級財政給予適當獎勵。
根據《措施》,四川鼓勵銀行金融機構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等方式,緩解運輸企業經營壓力,幫助有需求的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增加貸款額度,并適當給予利率等優惠。對受疫情影響停運的客貨運輸車輛和船舶,銀保機構應允許其延長車輛交強險、船舶承運人責任險以及相關商業險期限。
四川將對高速公路投資人年度信用評價達到AA級的企業,通過降低保函額度、調整保證金繳納方式等措施,積極緩解其資金壓力;對符合政策的公路水路交通項目,適度超前下達財政補助資金。受疫情影響導致的交通建設項目直接損失和投資增加以及工期延長,相關各方可重新協商調整相關條款約定。復工中增加的疫情防控費用支出,可依據復工方案據實計入建設成本,由建設單位予以支付。
因免收通行費導致償還當期銀行貸款本息有困難的收費公路營運企業,四川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允許其適當展期,優化疫情期間征信管理;對近期需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或需為其關聯投資人申請建設項目貸款的收費公路運營企業,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幫助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簡化審批程序,增加貸款額度,并適當給予利率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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