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接入市級監測監管平臺的通知》(下稱《通知》),為加快完善監管平臺并發揮作用,動態掌握車輛生產、銷售、運行、充電設施運營情況,實現對生產準入、目錄審核、補貼發放、安全運營、運營里程等環節監管的全覆蓋。
一、數據接入要求
1、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負責將銷售至成都市的新能源汽車接入平臺;
2、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負責將各自運營的充電設施接入平臺;
3、接入時間安排:2018年9月10日至9月30日,要求將原有已上牌的車輛和已投入運營的充電設施在此期間集中接入;2018年10月1日以后銷售的車輛、投入運營的充電設施須在完成上牌、投入運營后20個工作日內接入平臺。
二、數據接入標準
新能源汽車:按照GB/T 32960-2016標準接入,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須向監控平臺實時傳輸數據共計9大類,70余項,主要涵蓋車輛的運行、充電、位置、報警等方面的數據;
充電設施:接入充電場站信息、充電設施信息、充電樁實時狀態信息、全量訂單數據、全量充電數據、安全信息等,下一步將繼續推動“成都市充電設施互聯互通+便民服務”工程建設。
接入時間安排為:2018年9月10日至9月30日,要求將原有已上牌的車輛和已投入運營的充電設施在此期間集中接入;2018年10月1日以后銷售的車輛、投入運營的充電設施須在完成上牌、投入運營后20個工作日內接入平臺。
三、其他要求
1、委托成都新能源汽車促進會和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負責對接、指導和組織企業開展數據接入工作;
2、平臺接入的各項數據將成為申報我市各項支持政策的一項重要依據,請有關企業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主動對接有關單位,積極將車輛和充電設施接入平臺;
3、請協會做好對接、指導和組織工作;
4、成都市監管平臺運營公司按要求確保監測數據公共安全、企業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保密和社會公益性,保證公共、公正、公益和中立屬性。
今年以來,起火事件頻發。據媒體統計,2018年發生39起較為確定的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以及12起疑似事件。新能源汽車起火縱然有主機廠和動力電池企業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政府對車輛的事中及事后監管一直以來呈現缺位狀態。成都要求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接入監管平臺,這意味著,該地政府將提高對企業的監管力度,同時實時監控車輛風險,減少人們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顧慮。據了解,除成都以外,北京等也推出了地方性監管平臺。
來源:汽車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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