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運管處(局),眉山市交通運輸中心,成都市出管處,局機關各處(室):
根據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廳《關于印發〈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四川省交通運輸公共服務事項(2018年本)〉的通知》(川交行審函〔2018〕84號)要求,現將《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四川省交通運輸公共服務事項(2018年本)運政部分》(以下簡稱《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服務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各級各單位要按照《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及時調整正在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確保銜接落實到位。凡未列入《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的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或變相審批,也不得擅自增加或者變相增加、取消、暫停、下放、調整清單中的行政許可項目,實行“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同時各級各單位要在本通知印發10日內,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開本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接受社會監督。
二、實行目錄清單動態管理
對列入《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服務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將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適時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由事項實施部門提出合法合規的調整依據,并報廳運管局法規處。
三、實行標準化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全省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要求,逐項規范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實施機關、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網上辦理程度、通辦范圍等,形成“三級四同”(即省、市、縣三級許可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相統一)的行政許可標準化體系。加強對行政許可行為、過程、辦理結果等的監督檢查和評價,逐步建立事項、流程、服務、管理、監督相互配套協調、“五位一體”的行政許可標準體系。
四、實行“清單制+責任制”管理
按照《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服務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進一步落實各級各單位工作職責,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加快推進道路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實落地,抓緊推進“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網辦”工作,加快推進省政府一體化平臺、交通審批服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用,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附件:1. 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18年本)運政部分
2. 四川省交通運輸公共服務事項(2018年本)運政部分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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